标本管理和使用规则
  • 1、资深的植物分类学家,可以进入标本库自行查阅标本。
  • 2、非专业人士查阅标本,应由标本管理员提取标本,在管理人员的协助下进行,完毕后与管理人员一起整理归位。
  • 3、新入学或未经培训的研究生,在经过管理人员培训之后,方可进入标本馆查阅标本和开展研究工作。
  • 4、标本上的原标签不得有任何涂改和撕毁,若有不同观点或发现误差可另贴标签,新标签必须注明日期及鉴定人。
  • 5、本单位研究人员,因绘图或其他需要,可以将标本借出,由楼层管理人员登记备案。
  • 6、凡是利用本馆标本产生的研究报告或学术论文,引证本馆所藏标本时,请注明“PE”代号,并将相应的出版物送本标本馆一份存档。
  • 7、未经许可,任何人员不得对本馆标本进行大规模的数据录入和拍照。
  • 8、标本馆的有关图书、各种档案资料和仪器设备均不外借,仅供在馆内使用。
  • 9、未经消毒的标本严禁带入库内,严禁吸烟和携带食物及一切易燃、易爆、危险物品等入库。
  • 10、公休日和假期期间,标本馆闭馆,如特别需求在此期间进馆查阅标本,须与标本馆馆长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,确保安全。

  • 注:长期入馆查阅标本人员可申请办理门卡,需馆长同意。

   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植物标本馆   2012-4-12

    植物DNA凭证标本接收要求
  • 1、凭证标本要尽量完整,要有可识别的特征;
  • 2、凭证标本提交时必须经过正确鉴定并有拉丁学名;
  • 3、每份标本都要有采集记录标签和鉴定标签;
  • 4、若有野外数码照片,也请提供;
  • 5、文章发表后,请提供发表的相关论文;
  • 6、凭证标本将由PE统一保管,以往已经混入标本库的也将逐步清理出来;
  • 7、DNA凭证标本和野外数码照片将经过数字化处理并上网。

  •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植物标本馆   2011-11-10

    植物标本(装订)接收要求
  • 1、蕨类植物标本必须有孢子囊群,裸子植物标本须有孢子叶球或球果,被子植物标本须有花或果实。
  • 2、标本须干燥、平整。一般标本大小应在30×20 cm左右,小型草本植株科3—5棵作为一份,带根的标本要去掉泥土。
  • 3、每份标本均应附有野外采集记录标签,若是手写需用铅笔或炭素墨水钢笔填写,字迹清楚,不允许使用圆珠笔或复写纸。
  • 4、同一个采集号若有多份标本,一般只装订一份,其余作为副号标本。
  • 5、若为DNA凭证标本,其要求见相关文件。

  •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植物标本馆   2011-11-10